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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城市消费的方式、水平和结构研究(2/6)

由宦官负责,强买强卖引起民怨。

“时宦者主宫中市买,谓之宫市,抑买人物,稍不如本估。

末年不复行文书,置白望数十百人于两市及要闹坊曲,阅人所卖物,但称宫市,则敛手付与,真伪不复可辨,无敢问所从来及论价之高下者,率用直百钱物买人直数千物,仍索进奉门户及脚价银。

人将物诣市,至有空手而归者,名为宫市,其实抢夺之。”

[10](卷140《张建封传》)我们且不论“宫市”

的强制掠夺性,“半匹红绡一丈绫”

是严重的不等价交换,至少政府的“宫市”

可以说明在商品经济强大的冲击力下,宫廷的消费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市场,当然也说明了唐朝宫廷消费yu望的膨胀。

对于官员和贵族等公职人员来说,他们的消费品应当分为两部分,一是来自皇帝的赏赐,二是来自市场。

对于这两部分所占比例的多少,从唐前期到中后期有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

从唐前期的相关史料可以看出,皇帝的各种赏赐和国家的实物俸禄是贵族和官员主要的消费方式,但并非就不需要市场。

《唐会要》载:“贞观元年十月敕:五品以上,不得人市。”

[2](卷86《市》)这条敕文是出于传统意义上的抑商思想,但同时从侧面证明,当时官员普遍有入市的情况,或者说,朝廷出于对高官身份的考虑而从品级上对其加以限制后,对五品以下官员出入市场放任不管了。

《大唐新语》记有一则侍中陈叔达为母买水果的故事:“高祖尝宴侍臣,果有蒲萄,叔达为侍中,执而不食。

问其故,对曰:‘臣母患口干,求之不得。

’高祖曰:‘卿有母遗乎?

’遂呜咽流涕。

后赐帛百匹,以市甘珍。”

[11](卷5《孝行》)这可以说是官员及其家属日常生活消费需要市场来满足的有力例证。

到高宗时,城市中商品经济随着国家经济的全面恢复而迅速发展,富商大贾涌现,贵族官僚与其交往频繁。

长安商人邹凤炽“其家巨富,金宝不可胜计,常与朝贵游”

[8](卷495“邹凤炽”

条)。

甚至有些官员也开始做起了生意,可以看出商品经济对于贵族官僚思想观念上的冲击是十分巨大的。

自武周起,史籍中频见官员通过市场进行日常生活消费的记载。

张衡位至四品高官,“因退朝,路旁见蒸饼新熟,遂市其一,马上食之,被御史弹奏”

[12](卷4)。

自玄宗朝始,贵族官僚大范围地卷入商品市场,不仅大量从事商业经营,而且其个人消费也越来越依赖于市场,尤其是日益膨胀的奢侈性消费。

陈衍德先生在《试论唐后期奢侈性消费的特点》一文中即指出唐后期奢侈性消费的特点之一就是:“购自市场、得自市场的奢侈品,相对于自产自用的奢侈品,比重有所上升。”

[13]这个结论是很有道理的。

另外,唐代官员所得俸禄中,俸料钱在全部俸禄中的比重逐渐上升也可以说是官员阶层的消费方式与市场联系日渐紧密的重要表现。

“唐代官员俸料钱支出数量增加,取决于税收结构中货币成分的增长,而税收中货币成分的增长,又是以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为前提的。

因此,唐代官员俸料钱的增加反映了唐代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

[14]在生产的基础上,分配与消费通过交换发生联系,分配过程中货币比重的增加正说明交换过程中对货币的使用量增加,从而也说明了官员消费与市场关系的日益密切。

二、唐代城市消费水平

消费水平从理论上说是人们消费需要在数量和质量上满足的程度。历史上不论哪个时期,它的消费水乎都有不同层次上的差别。综合分析唐代城市中各类消费状况,我们可以看到,市民的消费水平是存在着严重的两极分化倾向的。

1.官员、贵族和富商们的奢侈消费

在大唐盛世的恢弘气势下,奢侈糜烂的高消费似乎成了唐代消费水平的代名词。

陈衍德先生也曾提出奢侈性消费是唐代消费经济发展的趋势之一。

[15]消费水平是由消费群体的经济能力决定的。

在唐代,封建社会森严的等级制度决定了财富分配的不公,政治地位成为收入水平的决定性因素。

因而政治地位较高的官僚贵族们理所当然地拥有着巨额财富。

但随着唐代城市商业的发展,有许多手工业者或是市井商贩靠经商逐渐积累财富,有的甚至达到富可敌国的程度,也跻身到了高消费行列。

这一高消费群体主要集中于城市,史籍中对他们的消费记录俯拾皆是。

(1)衣食日用。

贵戚高官们的饮食消费可谓是穷奢极欲。

他们对食物有花色、新奇和营养等高品位的追求,并且不惜为此耗费千金。

天宝中,“诸公主相效进食,上命中官袁思艺为检校进食使,水陆珍馐数千,一盘之贵,盖中人十家之产”

[16](《补遗》)。

武宗朝,宰相李德裕奢侈至极,“每食一杯羹,费钱约三万,杂宝贝、珠玉、雄黄、朱砂,煎汁为之。

至三煎,即弃其滓于沟中”

[17](卷下)。

晚唐宰相杜琮,“人臣福寿,少有其伦。

日常五餐以为常式,一日之费皆至万钱”

[18](P1792)。

衣着服饰方面更是追求高贵、华丽和新异,而这也要以花费巨资为代价。

睿宗先天二年正月十五、十六夜观灯时,“宫女千数,衣罗绮,曳锦绣,耀珠翠,施香粉。

一花冠、一巾帔皆万钱,装束一妓女皆至三百贯。

妙简长安、万年少女妇千余人,衣服、花钗、媚子亦称是,于灯轮下踏歌三日夜,欢乐之极,未始有之。”

[12](卷3)安乐公主曾“使尚方合百鸟毛织二裙,正视为一色,傍视为一色,日中为一色,影中为一色,而百鸟之状皆见,以其一献韦后。

公主又以百兽毛为鞯面,韦后则集鸟毛为之,皆具其鸟兽状,工费巨万。”

[3](卷34《五行志一》)充分说明了当时妇人们服饰消费的高昂。

在出行方面,玄宗将幸华清宫,“贵妃姊妹竞车服,为一犊车,饰以金翠,间以珠玉,一车之费,不下数十万贯。

既而重甚,牛不能引,因复上闻,请各乘马。

于是竞购名马,以黄金为衔*[革+龙],组绣为障泥。”

[16](卷下)宪宗元和年间,有蔺如宾者,劫一茶商数百万之财,“服馔车舆仆使之盛,拟于公侯”



后生一子,“轻裘肥马,恣其出入”

[19](卷1)。

骑马在唐代是财富和地位的象征,商人骑马在唐代已经非常普遍,而且往往装饰过盛,不亚于官宦。

豪贵们的日用品更是珍奇名贵。

则天时,张易之为母阿臧造七宝帐,“金银、珠玉、宝贝之类罔不毕萃,旷古以来,未曾闻见,铺象牙床,织犀角簟,鼲貂之缛,蛩蚊之毡,汾晋之龙须,河中之凤翮以为席”

[12](卷3)。

太平公主的玉叶冠,虢国夫人的夜光枕,杨国忠的锁子帐,“皆稀代之宝,不能计其直”

[16](卷下)。

巨豪王元宝则“好宾客,务于华侈,器玩服用,僭于王公……常于寝帐床前,雕矮童二人,捧七宝博山炉,自瞑焚香彻晓”

[20](卷下)。

(2)住宅别墅。

唐人在构建住宅别墅上特别费尽心思,极尽奢华,并且是一代比一代更富丽堂皇。

正如史家所言:“天宝中,贵戚勋家,已务奢靡,而垣屋犹存制度。

然卫公李靖家庙,已为嬖臣杨氏马厩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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