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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几乎白给的条件?!(2/2)

“不!版权在我这里,其实我没送出去,而是找来了工具人唱我的歌,我还可以躺着收分成,虽然分成不高,但是量大也会管饱。”

你以为我在第一层?

呸!劳资在第五层!

解释一下。

谈判的目的不是说一定会拿第一。

反客为主是基本操作,目的是拿到代言,无论有没有酬劳。

第二。

说分成的。

编曲混音作词作曲加起来,业内最次都得有七八成。

演唱权只有两三成。

公司抽成不是抽作词作曲混音编曲,除非是本公司。

作词,作曲,编曲,混音,还有制作费用,你以为就那么少吗?

也就是说,主角四成利,主角公司抽,渠道费宣传资源是另一方公司抽,授权演唱者公司抽演唱者分成。

心态崩了。

这都挨喷是毒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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