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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帝国和中国古代冶钢技术(1/6)

大汉帝国的冶钢技术主要是以两步冶炼的炒钢为基础,融入大炉焦煤熔烧的基础,首先出产锻铁,锻铁卖给小户铁匠或者其他商社,采用百炼与灌钢技术进行军备生产,农用铁具则部分灌钢则可。液态坩埚钢的工艺在襄阳理工学府有系统的研究,但大规模推广不现实,仍然处于小范围生产和摸索阶段。

中国古代炼钢技术

Number897Date:2005-4-13

我国古代炼钢技术至迟发明于春秋晚期。由先秦到西汉中晚期,主要制钢工艺是块铁渗碳法;由汉代到明清,主要又是炒钢法和灌钢法,其次还有百炼钢法和炒铁渗碳法,汉魏南北朝时还有“铸铁脱碳钢”,汉代还有坩埚炼钢法。炒钢工艺主要生产一般的可锻铁(包括钢和熟铁),灌钢工艺主要生产含碳较高的刃钢,百炼钢是对普通炒钢的再加工。“铸铁脱碳钢”和炒铁渗碳钢工艺将在第五章介绍,这里主要讨论其他五种。

一、炼钢术的发明和块铁渗碳钢之使用

今在考古发掘中所见我国最早的钢制器物是1976年长沙杨家山出土的春秋晚期钢剑,剑全长38.

4厘米,身长30.

6厘米。

经分析,含碳量约与中碳钢相当,组织均匀致密。

长沙铁路东站建设工程文物发掘队:《长沙新发现春秋晚期的钢剑和铁器》,《文物》1978年第10期。

可知我国古代制钢术至迟在春秋晚期便已发明。

战国中晚期后,炼钢术在我国南北许多地方都迅速发展起来,并首先在南方的楚国达到较高水平。

《史记•;范雎列传》云:秦昭王临朝叹息曰:“吾闻楚之铁剑利而倡优拙。”

《荀子•;议兵》亦云:“宛钜铁釶,惨如蠭蠆。”

“宛”

治所在今南阳。

“钜”

即钢,“釶”

即矛。

《荀子•;议兵》杨倞注。

此锋利的“铁剑”

、“铁矛”

,显然由钢制成。

中原的韩国也制作了许多锋利兵器,《战国策•;韩策一》说:“韩卒之剑戟,皆出于冥山、棠溪、墨阳、合伯(膊)、邓师、宛冯、龙渊、太阿。

皆陆断马牛,水击鹄雁,当敌即斩。”

这些锋利的剑戟,后世学者一般都认为是钢铁所制。

其中的冥山(今信县境)、棠溪(西平县境)、合伯(西平县境)、冯池(荥阳县境)《史记•;苏秦列传》引“徐广曰:荥阳有冯池”



索隐:“宛人于冯池铸剑故号宛冯”

,“邓国有工铸剑,因名邓师。”

邓国在今河南漯河市东南。

、龙泉、太阿(均在西平县境,今为舞阳钢铁厂管辖)等处都发现了古代冶铁遗址。

董文安:《韩国十大宝剑产地初考》,全国金属学史学术讨论会论文,1989年,舞阳。

墨阳在今河南淅川县。

1965年,河北易县燕下都第44号墓出土钢铁剑15枚、矛19枚、戟12枚等;人们分析了其中的6枚兵刃器,除1枚为块炼铁外,其余5枚皆由钢制成。

北京钢铁学院压力加工专业:《易县燕下都44号墓葬铁器金相考察初步报告》。

《考古》1975年第4期,发掘报告见同刊同期《河北易县燕下都44号墓发掘简报》。

说明当时北方的燕国制钢术亦已发展起来。

人类早期冶炼的钢一般都是在低温还原冶炼后再经渗碳而成,整个过程约分两步:第一步先由矿石炼取块炼铁,第二步再由块炼铁渗碳成钢。

此渗碳过程中要不断地折叠锻打,以帮助碳的扩散。

这样得到的钢便叫块铁渗碳钢。

燕下都钢剑等兵器就是由这种钢制成的。

如若控制得当,也有不经第二步,而一次还原冶炼成钢的,这种钢便叫块炼钢或自然钢。

这两种钢的强度和硬度均较块炼铁为高。

其缺点是:(1)含碳量一般较低。

(2)碳分布往往不够均匀。

(3)钢中所含夹杂往往较多。

(4)生产率较低。

在中原文化区,这种制钢工艺一直沿用到西汉中期,之后由于炒钢的发明和发展而渐被取代。

满城汉墓出土的刘胜佩剑和错金书刀等皆由块铁渗碳钢制成,其夹杂已较燕下都钢剑为少,组织亦较之均匀致密。

这种钢主要用来制作刀剑等兵刃器,农业和手工业中使用甚少。

二、炒钢及其工艺操作

炒钢工艺是一种半液态冶炼。它以生铁为原料,把生铁加热到液态半液态后,利用鼓风中的氧使生铁脱碳到钢和熟铁的成分范围。冶炼过程中要不断地炒动金属。古谓之“擣刚”,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习谓之炒铁、炒“熟铁”。

(一)炒钢的发明和发展

我国古代炒钢技术约发明于西汉中晚期,今见较早的遗物有:巩县铁生沟、南阳瓦房庄、新安孤灯村等冶铸铁遗址出土的汉代炒钢炉,以及铁生沟出土的铁块、残铁锄、铁臿等14件炒炼产品。

铁生沟炒钢炉系向地下挖出的缶形小坑,内涂耐火泥,长0.

37米,宽0.

28米,残高0.

15米,炉壁已被烧成黑色,内中残存一铁块。

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巩县铁生沟》,文物出版社1962年版,赵青云等:《巩县铁生沟汉代冶铸遗址再探讨》,《考古学报》1985年第2期。

我国古代关于炒钢的记载始见于东汉中晚期。

《太平经》卷七十二云:“今军师兵,不祥之器也……有急乃后使工师击治石,求其中铁,烧冶之,使成水,乃后使良工万锻之,乃成莫邪耶?”

此“莫邪”

指锋利兵器。

“烧冶之”

等三句所指即是炒炼及其制器的全过程。

《太平经》系道家著作,基本上保持了东汉中晚期的原貌。

炒钢的发明,迅速地改变了我国社会可锻铁的使用情况。

1952-1953年,洛阳烧沟发掘了225座西汉中期至东汉晚期墓葬,出土钢铁刀116枚、剑33枚、矛5枚、斧4枚;而在青铜兵器刃器中,只有铜刀7枚(仪仗器),矛1枚,无剑。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烧沟汉墓》,科学出版社1959年版。

1957-1958年,洛阳西郊发掘217座同一时期的汉墓,出土钢铁刀52枚,剑58枚,戟1枚,斧1枚;青铜兵刃器只有刀1枚。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发掘队:《洛阳西郊汉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63年第2期。

西汉中期以后,除了弩机和镞仍然较多地使用青铜外,其他兵器刃器已多用钢铁制作,其原料显然是炒钢。

这样,钢铁器物便在农业、手工业、军事三方面完全取代了青铜和木石的主导地位。

炒钢工艺在我国由汉代一直沿用到明清。

有关记载在唐《夏侯阳算经》、宋苏颂《图经本草》、明唐顺之《武编前编》、赵常吉《神器谱》、朱国桢《涌幢小品》、清屈大均《广东新语》等书中都可看到。

《广东新语》卷一五“货语•;铁”

条说:“其炒铁则以生铁团之入炉,火烧透红乃出而置砧上,一人钳之,二三人锤之,旁十余童子扇之,童子必唱歌不辍,然后可炼熟而为镬也。”

1920年出版的耿步蟾《山西矿务志略》卷五说:“将炼出之生铁加煤末烧之,使化为铁汁,冷后复置于炒铁炉内炒之,即成熟铁。”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湖南攸县等地仍用此法生产。

炒钢工艺的优点是:(1)用作原料的生铁易于获得,就扩大了原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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