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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新制(2/2)

其四,建立和统一新的度量衡,杜绝商人欺诈与官吏伤农,朝廷铸造法定的斗、尺、称,公开悬于各县府,所有赋税、买卖均与之同。

朝廷赋税公开透明,农工商百业,公平竞争,诚信经营。

官吏不能从中刮取民脂民膏,商贾不能从中欺诈百姓血汗。

其五,建立新军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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